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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普惠性幼儿园并不代表有必要非营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2-15 06:09:02  阅读:5302+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责任编辑NO。杜一帆0322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中华作业教育社副理事长苏华向记者泄漏,教育部10月10日在回复自己的一则提案时清晰:普惠性幼儿园并不代表有必要非营利。

据悉,苏华委员于2019年3月向政协十三界全国委员会第2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加速开展的提案》,提案中,苏华委员特别就进一步清晰普惠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之间的概念内在提出主张,“关于现已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分类登记时不能强制要求投资者将幼儿园登记为非营利性幼儿园,保证幼儿园投资者在分类登记时挑选登记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幼儿园的自主挑选权。”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3818号(教育类408号)提案答复的信件中回应称:“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则,民办学校能够自主挑选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校教育深化改革标准开展的若干意见》,科学规划布局,调整办园结构,引导社会力气更多举行普惠性幼儿园,活跃扶持民办园供给普惠性服务,标准营利性民办园开展。综上,普惠性民办园的举行者能够自主挑选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园,国家层面无普惠园有必要登记为非营利园的强制要求。”

谈到这份提案的提出布景,苏华委员说,“我国民办教育开展已确认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依然面对许多开展瓶颈,要继续进步社会力气兴办教育的活跃性,维护广阔民办教育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亟待深入细致地做好新法新规的贯彻落实和当地方针的拟定和落地作业。其间,民办学校分类登记为职业遍及重视。”

(原题为《教育部回复委员提案:普惠性幼儿园并不代表有必要非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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